辽宁省召开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会议
此次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辽宁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正式启动。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凤龙主持,共有四项日程:一是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齐延春宣布了《关于设立第一批省政府立法联系点的通知》;二是清原县、凌源市、绥中县三个单位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对16个立法联系点进行了集中颁牌仪式;四是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姚明伟做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省政府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次全会的具体措施,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的有益创新。有利于提高我省政府立法的科学民主化程度,有利于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有利于使制度设计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民意,维护民权。基层人民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或听到的政府立法或执法中的问题,可以通过联系点予以反映,从而确保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联系点各项工作的开展。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主要任务是提出或者协助省政府法制办征集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反映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参与省政府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调研;协助省政府法制办对国务院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集基层意见,及时反馈;加强政府立法的宣传工作等。
授予联系点称号的县级政府要为联系点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联系点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各市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予以配合。各立法联系点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认真学习政府立法各方面业务,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夯实政府立法基础,提高政府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