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政府召开四类场所、五类人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08.06.2015 11:55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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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上午,江汉区政府13楼会议室召开四类场所、五类人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全进、艾文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潘峻、消防大队大队长罗洪波、副大队长吴强、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吴强同志通报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隐患整改进度情况;大队长罗洪波同志通报5月份火灾情况,宣读《江汉区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网吧、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江汉区“五类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随后,公安分局副局长潘峻同志强调:一、加大对四类场所的摸排、整治。前期,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已对全区“四类场所”进行了摸排,各街、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亲自检查;二、深入开展“五类人员”的摸底排查。为深刻吸取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多发的教训,高度关注“五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三、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开展本区域、本行业内四类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遵守消防法规的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疏散逃生演练。
最后,就做好四类场所、五类人员专项整治工作,周全进同志要求:一、整治火灾隐患。各街道、部门要入社区、入楼、入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四类场所、五类人员的用火、用电、用气、取暖照明以及疏散通道等是否达到消防安全条件,对电源线路老化、取暖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二、开展消防宣传。各街道要加大消防宣传,街道要组织社区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警示标语,提醒、警示居民关注和重视弱势群体,特别是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防护;三、是要制定应急预案。各街道、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四类场所、五类人员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居民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08.06.2015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