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厅局联合召开全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新闻发布会

18.03.2016  21:08

(吴向阳)3月18日上午,由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长江航务管理局联合举办的全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新闻发布会在汉召开。 

会上,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谢强介绍了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的背景和意义,通报了治理非法码头的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开展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行动是国家自2015年底作出的统一行动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2015年11月、2016年2月,省政府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制定了“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三个一批”详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包括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在内的7个省直单位、长江航务管理局和沿长江8个市州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 

按照《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方案》具体部署,第一阶段任务——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即将在3月底全面完成,第二阶段任务——为期2个月的集中治理阶段将全面启动。通过第一阶段核查,确定我省长江干线无证码头共有477个,占用岸线56639米。第二阶段集中治理将重点围绕“两个时间节点”进行集中攻坚:一是3月底至5月底的集中治理节点,沿江各市州政府将在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一批非法码头的取缔工作;二是5月底至2017年12月的检查巩固节点,沿江各市州政府将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港口总体规划修编,12月底前完成规划评审,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一批非法码头的搬迁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朱汝明、省水利厅副厅长刘元成、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黄志勇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开展治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的相关情况和下阶段工作安排。 

会上,省水利厅副厅长刘元成通报了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一步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一是严把岸线使用关,严格落实水行政许可制度,建立日常巡查长效机制,确保依法依规高效使用岸线。二是严格审批许可,严打非法采砂,加强对重要时段、重点水域、交界江段的巡查检查力度和密度。三是继续督促指导各地按要求尽快完成非法采砂相关情况和涉砂船舶及沿江砂场核查摸底相关工作,确保第二阶段“取缔一批”非法码头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同时,继续推进追究非法采砂者刑事责任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五是督促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完善责任分解、重点巡查和倒查追究制度,增强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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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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