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责情况汇报会

16.10.2014  12:00

10月15日下午,十堰市公安局召开全市火灾高危单位、重点单位、“十小场所”监管履责情况汇报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勇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消防支队支队长程亮、防火处长闫高峰、城区各分局、武当山特区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副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闫高峰通报了全市火灾高危单位、重点单位、“十小场所”监督管理情况;各参会单位分别汇报2014年对本辖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监管“十小场所”监管履责情况以及下步工作建议。

消防支队支队长程亮对各单位监管履责汇报情况进行点评,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十小场所”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辅导讲解, 一是要明确标准。 要进一步明确“十小场所”的定义和范围,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要查清底数。 要立即行动,彻查辖区“十小场所”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工作不留漏洞; 三是要明确责任。 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主管民警,明确责任到人、划片包干,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四是要规范管理。 要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前提下,认认真真、踏踏实实、一丝不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就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好平安建设“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勇军指出,消防安全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责任重大、绝不可掉以轻心。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狠抓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确保不出问题。他强调: 一是要加强领导,健全消防责任体系。 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 二是要抓住重点,健全火灾防控体系。 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节点,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任务,抓重点,治难点,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是要丰富载体,健全宣传培训体系。 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发送消防常识,提升社会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会议还对全面做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湖北召开的“三个全国性重要会议”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