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月11日,随州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局在家局领导,各县市区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分管副局长)、监察室主任,市工商局机关全体人员,高新区分局、直属机构(队)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第一纪工委书记刘锐等领导到会指导。
广水市局局长韩强、市局公交分局局长刘幸福分别代表县市区工商分局和直属机构作述责述廉报告。
市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胡晓琳同志作为代表,宣读并签订《履行“两个责任”承诺书》。
纪检组长王新昌作了题为《强化责任,深化认识,认真抓好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回顾了2014年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阐述了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加强纪律建设,将上级各项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一是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严明组织纪律,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基本纪律。三是结合工商职能,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主体责任具体化。二是全面深化举措,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三是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对履行监督责任的支持。三、强化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全系统作风进一步好转。一是突出作风建设工作重点。二是强化作风建设监督力度。三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对违规违纪问题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五、勇于担当,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加强再监督再检查。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监督。三是不辱使命,强化责任担当。
会上,局长朱元海分别与各县市区工商分局、直属机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局长朱元海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对2014年全市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局长朱元海深入浅出形象地阐述出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辩证关系,即“监督责任要护航主体责任”。朱元海强调:一是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常态。二是牵牢“牛鼻子”,落实“两个责任”,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三是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员,制定《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要求纪检监察员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明确权限、明确考评办法。四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要做到“三高”,即:高度认识、高度重视、高调推进。五是把握重点,深入推进“清廉工商”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六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鲜明地指出,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清、思考不深、理解不细等问题,为2015年更好落实“两个责任”指明了方向。
市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刘锐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高度评价了市局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新常态下,落实好“两个责任”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政治任务,一是机关单位内部要完善规章制度,各部门要同心协力;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业,敢于打“老虎”、拍“苍蝇”,敢于查处大案要案;三是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明确责任清单。四是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一岗双责”,敢于问责。(市工商局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