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报警又翻供 案中案查获胁迫人

31.12.2014  23:05

    新华网湖北频道12月31日电(吴道敏 张燃明 余骊)洪湖水乡的一名20岁年轻姑娘李萌(化名),因为2014年4月发生的一件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使她从被害者变为违法者。

    8个月前,两名男子将她轮奸,痛不欲生的她割腕自杀,洪湖市公安局茅江派出所民警穷追不舍很快抓获一名嫌疑人,让她得到一点安慰。而4月底至11月份,李萌先后两次向司法机关推翻供词,称是“自愿”发生关系,使案件成了“肠梗阻”。为此,洪湖市公安局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缜密侦查,于本月初揭开了翻案幕后的真相。

     蹊跷 受害女当庭翻供

    2014年12月初,洪湖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轮奸案。案卷显示:4月中旬,洪湖汊河镇男子万某从苏州打工回老家,老同学朱某接他到洪湖城区一酒吧喝酒。朱某打电话让认识不久的李萌前来陪酒。李萌来后,三人一起喝了不少酒。李萌喝醉后,让朱某给她开房休息。

    4月22日凌晨,朱某和万某将李萌带到宾馆开了房。见李萌倒头就睡,两人顿起色心,将其轮奸。迷迷糊糊中,李萌感觉不对,便拨打了男友刘科(化名)的电话。刘科赶到宾馆,发现女友遭性侵后,立即报警。李萌痛不欲生,她砸破玻璃杯,欲割腕自杀,幸亏被男友夺下。在男友的安慰下,她打消了轻生念头。民警及时赶到现场,经检查确认,李萌当晚遭到两名男子的性侵。朱某和万某成为嫌疑人,民警对他们展开抓捕,万某被抓获,朱某在逃。

    此案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然而,在开庭后,李萌向法官、检察官及辩护律师呈送“情况说明”,称自己是自愿与朱某万某发生关系的。对这个说明,检察官和法官感到十分意外,他们认为案件背后必有名堂,遂决定会同公安局联手调查受害女翻供背后的真相。

     毒辣 说情者“釜底抽薪”图翻案

    调查组首先向洪湖市公安局茅江派出所办案民警了解情况,民警向调查组介绍了李萌第一次翻供的经过: 4月底的一天,一名中年男子约见李萌及其男友,对方称是朱某的舅舅。对李萌说:“放过朱某一马,一定不会让你们吃亏的。”男子说,只要你说是自愿发生关系的,给1.5万元。李萌听后,十分气愤,坚称按“法律”办。男子又说:“朱某父亲得了癌症,活不了多久,他如果被抓了,谁来给他父亲送终?”对李萌及其男友表示,只要李萌去派出所说明情况,不管结果如何,都会给1.5万元。事后,这笔钱兑现了,由其男友刘科掌管。

    刘科拿出部分钱,为自己买了一部苹果手机。李萌信以为真,在男友劝说下,同意与朱某的舅舅一起到派出所说明情况。面对民警,朱某的舅舅自称是李萌的叔叔,称李萌报的是假案,并未被朱某强奸。而李萌称与朱某是自愿发生关系的。民警顿感事情蹊跷,便对中年男子的身份进行核实,揭穿了朱某舅舅的身份和如意算盘。3人灰溜溜地离开了派出所。

    5月5日,逃到苏州的万某被抓获,他对强奸一事供认不讳,而朱某一直在逃。李萌获知万某落网,心里终于有了一丝安慰,对民警表示感谢。由此可见,李萌的第一次翻供不是自愿的。那么,李萌为什么在庭上第二次翻供呢?调查组直接单独约见李萌,李萌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万某落网后的第二天,为了让朱某逃避打击,两名自称是朱某的朋友的男子找到李萌及其男友,称都是洪湖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要把事情做绝。朱某的朋友还提出给5万元,让李萌及其男友作假证,并当场支付2万元,承诺事成后再付3万元。李萌的男友接受了2万元,将其中1.5万元存进他自己的卡中,余下5000元供两人花销。此后一个多月里,李萌不停地被这两名男子纠缠着。

    虽然李萌并不愿意被收买,但她在男友的劝导下终于表示同意,遂写下“情况说明”,当庭翻供。至此,李萌两次都是在威逼利诱下写的虚假“说明”,说情者妄图以釜底抽薪方式为两名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

    落锤 犯罪嫌疑人受到严惩

    调查组查明情况后,洪湖市检察院再次对轮奸犯罪嫌疑人万某提起公诉。12月初,万某被洪湖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洪湖警方将轮奸犯罪嫌疑人朱某列为网上逃犯。朱某的一名朋友也因撮合李萌作假证涉嫌妨碍作证罪被刑拘。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