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31.07.2015 13:44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7月29日,记者在《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和金融支持“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将支持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是改革方案中的重要内容。7月29日,湖北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美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通过政策支持和环境优化,引进和新设更多服务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业态。
刘美频说,湖北要大力发展商业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刘美频称,湖北支持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支付机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
他透露,湖北目前还没有一所汽车金融公司。记者了解到,汽车金融公司,是指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需要贷款时,可以直接向汽车金融公司申请优惠的支付方式。
刘美频还表示,要探索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体,成立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公司,支持外资和民间资本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起设立证券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证券、网络保险和网络基金销售等依托互联网为运营载体和销售渠道的创新型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运行与服务机构,建设金融服务业高端集聚功能区。
(编辑:丁喆)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31.07.2015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