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7月发行公司债同比增4倍 发债扩至所有公司制法人

30.08.2015  02:01

  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举办公司债新政解读培训会。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专家建议,目前公司债的发行对象已从上市公司扩展至所有公司制法人,湖北省内企业要抢抓新政改革机遇。

  今年初公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公司债的发行对象,从上市公司扩展至所有公司制法人。按照办法,省内企业可自主选择发行方式,采取公募形式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采取私募发行,对公司净资产没有要求,实行行业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即达到发行条件的公司,证监会不再进行事前审核,发行后到证券行业协会备案即可。

  今年前7月,湖北省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公司债92亿元,同比增长4倍。与银行贷款相比,公司债券融资成本较低。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国内一年期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52%,而债券发行加权平均利率为4.44%。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债券融资奖励办法》。2012年至2014年,省财政累计拿出6000万元,奖励发债企业和中介机构。

  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表示,省政府正在筹建再担保公司,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区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省内公司制法人,尤其是非上市公司,要充分认识公司债新政带来的机遇,积极利用债券市场缓解融资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林建伟、刘斌)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