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 如何确定应税销售收入

05.06.2015  11:06

  问:我单位是一家光伏发电企业,将所发电力传送至国家电网,收到的全部价款中包含财政部门因支持光伏发电而拨付给国家电网的财政补贴,这部分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对象为供电企业。财政部将电价补贴对象调整后,发电企业不再是电价补贴对象,因此不存在取得财政补贴收入的情况。
  因此,发电企业向供电企业以可再生能源标杆电价(即火电标杆电价+电价补贴)销售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发电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为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全额缴纳增值税。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