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这两年,人们都说,阳光审批、阳光服务、阳光执法成为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新亮点。
今年9月,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在我市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评价我市法制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基础得到切实巩固,工作中创新、探索、担当意识强,成效明显、亮点纷呈。
前不久,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经验作法被省政府法制办推广。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市政府法制办充当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市政府法制办如何发挥自身职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12月中旬,记者来到市政府法制办寻找答案。
强化 “ 三个坚持 ” , 争创一流业绩
2013年6月,舒宇光出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上任后的第一次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座谈会上,他提出,要强化“三个坚持”,要求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将“三个坚持”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打造精神高地,争创一流业绩。
坚持事在人为,争取有所作为。常言说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有想干事,才可能干成事。针对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人财物短板问题,抓住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考核“三率”的契机,舒宇光赴各县(市、区)同政府主要领导当面沟通协调。经过上下努力,现在已实现了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工作经费不少于10万,办案车辆一部,办公用房3间的阶段性目标。
坚持观念更新,努力开拓创新。一年内,舒宇光带领团队推进了两项改革创新:一是推进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提请市政府2013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宁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2013年10月1日起,市直部门(中央垂直5部门除外)行政复议权集中到市政府,由市政府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二是推动设立咸宁仲裁委员会,提请市政府2014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宁仲裁委员会组建方案》。咸宁仲裁委员会已经省司法厅登记并公告。
坚持求真务实,务求工作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将全年目标任务量化到每个科室每个干部身上,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通过任务上身、责任上肩,实现业绩上榜。2013年,市政府法制办首次被市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建设 “ 四能干部 ” , 推动创先争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职能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舒宇光认识到,建设法治政府需要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队伍。必须注重在“聚则一盆火,散则满天星”的团队精神塑造上下力气。
舒宇光个人注意在“一学、二思、三干”上作表率,“能学决定能力,思路决定出路,实干决定实绩”。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认为,政府法制工作要实现事业有为,一靠精神;二靠能力;三靠实干。为此,该办提出建设“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法能答、遇案能办”的“四能”干部。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建设“四能”干部队伍较好解决了政府法制机构人少事多的暂时困难,也有力推动了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创先争优。我市政府法制工作成效得到张绍明主任的高度肯定,推进依法行政主要做法被省政府法制办推广,2014年11月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舒宇光在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聚焦 “ 五下五上 ” ,做好五篇文章
政府法制工作量大面广、事多人少,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形成亮点。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聚焦“五下五上”,做好五篇文章。
——合法审查下功夫,文件质量上档次。去年,市政府法制办提请市政府2013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咸宁市人民政府第33号令)。《决定》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程序。明确规定未经政府或部门法制机构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该规定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法律顾问下心思,服务大局上水平。市政府2013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做到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全程参与,确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
市政府法制办提请市政府2013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咸宁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咸宁市人民政府第31号令),建立了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长效机制,以此保证市政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合法。为了贯彻落实上述《规则》和《办法》,市政府重大决策坚持“两不”原则:一是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不上会;二是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合同不签订。
——行政复议下真神,化解争议上实效。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以来,行政复议渠道明显畅通。今年现已收案105件,同比增长200%,行政复议公信力明显提升,综合纠错比例达45%。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今年被省政府法制办评为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优胜单位。
——法制监督下实招,严格执法上层次。我市法制监督在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上持续用力,大力推进四个公开:一是公开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二是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四是公开重大行政处罚文书。公开是最好的监督,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考核下功夫,依法行政上台阶。自去年开始,我市严格考核县(市、区)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发文通报,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2013年市委专题研究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咸宁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实施办法》。从2013年起,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考评为“差”的,其单位不得评为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单位。领导干部述法考评“不称职”的,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此举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