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双11”爆出的消费活力

11.11.2016  22:36

  李思辉

  又到“双11”,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等促销活动,很多人的购物车已经满当当。

  掐指算来,“双11”促销已历八年,从一家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变成一个固定的公共消费节点。即便是不大热衷网购的人,也很难回避“双11”的话题,也很难回避由电商文化衍生出来的词汇——秒杀、爆款、下单,以及“”。虽也有一些人对“双11”感到不满,但要看到,“双11”不是行政命令所推动的,也不是某个企业所能垄断的,而是市场自由意志的结果。

  不能武断地把“双11”的火爆,看成是消费者“贪小便宜”,也不能把集中消费说成是“败家”。正如著名消费者行为学家约瑟夫·塞尔吉所说,在特定时间点的购物节日里,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体验会产生一种期待,只有完成下单,消费者的幸福感才能达到峰值。幸福来自物质发达后的购物行为本身,而非“占便宜”。也要看到,集中促销引发的巨大交易量,某种程度上恰恰是社会购买力的一种直观映射,反映的既是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状况,更是公众的消费活力。

  没有消费就没有市场,没有商品的流通就没有财富的创造。旺盛的内需对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以往中国人习惯于储蓄,消费相对审慎,“双11”之所以成功激发起巨大的消费活力,既在于电商平台交易的快捷便利,更在于人们相信这一天的促销活动是给力的,从而提升其“消费幸福感”。同样的道理,现在一些人对“双11”产生厌烦情绪,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在于“双11”促销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毋庸讳言,“双11”已经成为消费者受到侵权的“重灾区”。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条件、虚假信用评价等等问题层出,这些问题虽然是在“双11”集中爆发出来的,但也广泛存在于日常交易中,严重伤害了消费者权益,成了一个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每年“双11”前后,国家有关部门都会约谈主要电商企业,这种警告和敲打当然是必要的,但网上假打折、假货次货还是不断出现。这提醒我们,监管不能被电商牵着鼻子跑,相反必须让电商依着规则来。

  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套更加有效的监管架构,确立中国电子商务运营的基本规则,让商家和电商平台都不敢炮制或放纵虚假宣传、虚假打折,不敢把假冒伪劣产品堂而皇之地推送到消费者眼前。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电商市场负责,绝不能任凭中国的电商市场变成假冒伪劣、低端劣质的代名词。一些电商大佬不总是说电商是中国消费潮流的引领吗?一个引领潮流的东西却集合了大家深恶痛绝的弊病,这正常吗?物质匮乏、交易不便的年代,产品的质量还能有保证,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平台这么先进,更应该确保质量,否则就是一种对规则的挑衅、对消费者的背叛。

  唯有规则更加明晰,交易更加安全,电商市场更加自律,中国的电子商务才能走稳,“双11”爆出的消费活力才能持久。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