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2.01.2015  16:4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委):

        根据商务部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深刻吸取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省当前及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严明责任,确保各项商贸促销活动的安全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认真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大型群众性促销活动,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防范措施到位的原则,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要严格纪律,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各岗位和每一个人。对因组织不当、措施不力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严格审批,大型商贸促销活动必须提前申报

        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商场、超市、卖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促销活动,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审批制度,承办者必须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在活动举办日前15天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等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取得安全许可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邀请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三、强化措施,确保商贸促销活动场所的安全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对商场、超市、卖场的消防设施、人行通道、商品陈列布局等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禁商贸企业组织容易造成人群聚集、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特别是开展以特价名义的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时限量购物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对经营卖场尤其是地下超市、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人行通道、商品陈列布局等等进行一次彻底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齐全完好。同时,商贸企业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清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企业,商务主管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坚决关停,将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认真值守,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全省商务系统要进一步强化节假日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告渠道,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同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系列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一旦发现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特此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