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环保局及时处置一起高速公路“二甲胺”泄漏事故
2014年9月22日凌晨,咸通高速咸宁东有一辆运输二甲胺罐车发生泄漏污染事故,咸安区环保局立即启动环境应急污染事故处置机制,组织环境监测、监察人员前往事发地段进行应急处置。
发生二甲胺罐车泄漏事故车辆是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富海物流有限公司的一辆槽式半挂牵引车。该车9月21日从江苏省宿迁北工业园新亚科技有限公司灌装30.42吨“二甲胺”拉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工业园。22日凌晨约4时,车辆行驶蕲嘉高速与咸黄高速入口处,在倒车过程中将车尾与高速护栏相撞,导致放料阀撞裂,二甲胺顺着阀门泄漏。事故发生后咸安区出动了4辆消防车到达现场进行了处置。市委有关领导、市环保局领导、咸安区政府、区安监局、环保局以及横沟镇等相关领导先后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和指导工作。
据了解,“二甲胺”的危险性极大,该品对眼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皮肤接触液态二甲胺可引起坏死,眼睛接触可引起角膜损伤、混浊,该品易燃具有刺激性。
根据事故发生地段,区政府领导对相关部门作出详细的安排和部署,责成环保部门对所泄漏受污染的地域进行实地监测和处置。同时向省环境监测站请求前来增援和现场指导,我局环境监察人员与横沟镇领导和两个村干部组织人员对受污染的地域进行构筑围堤,切断泄漏源,并对泄漏污染区下风人员进行散离,用洒水车对受污染地段进行水稀释、溶解。
上午9时,省环境监测站领导(6人)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作了详细的堪查,现场指挥、指导,并拿出相关的应急处理意见:劝离下风口一户农户迅速转移,并对受污染喷雾稀释、溶解,对泄漏受污染体(鱼塘)用稀酸综合稀释。要求环境监测人员要求不间断进行实地监测,直至达标为止。在上级专家的指导下、我局在市工业园企业购买1吨盐酸对所受污染水体进行水喷雾稀释。经过一天的现场处置,受污染的地段、地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