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楚天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所):
根据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单位《关于举办第二届“楚天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鄂经信产业〔2014〕116号)的精神,现将有关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设计湖北、湖北设计
——推动湖北产业设计化和设计产业化,打造湖北设计创新品牌,培育湖北设计人才队伍,促进设计成果转化应用。
二、宗旨
通过举办全省工业设计大赛,提高全社会对工业设计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源和要素积极投入工业设计,以设计大赛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提升我省的设计创新氛围和设计创新水平,促进我省工业设计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工业设计创新成果申报、大赛、展示、评比等形式,构建省市联动、 各界广泛参与、覆盖全省的“大设计”创新体系和成果经验交流平台;通过大赛平台,大力推进工业设计师队伍建设,有效选拔和培养创新型工业设计人才;以产品 设计创新为重要切入点,积极推动竞赛成果产业化,塑造我省产品创新的新形象,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主办、支持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二)支持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省国防工办、省知识产权局等。
媒体支持: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
网络:湖北省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ctb.hbeitc.gov.com/。
(三)协办单位:省汽车协会、省船舶行业协会、省纺织协会、省包装办、省轻工行业协会、省软件协会、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
四、大赛类别
大赛设装备制造(汽车、船舶及海洋装备)、轻工(家居设计)、软件及智能机械设计、服装、包装等六大类别。
1、汽车设计
突出低碳环保和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应用与外观、功能完美结合的轿车、客车、货车、工程作业车、专用汽车、改装车等整车设计。由省汽车行业协会协办。
2、船舶及海洋装备设计
突出远洋、多功能高附加值工程船、内河多功能船、游艇及海洋装备等新技术、新材料应用设计等。由省船舶行业协会协办。
3、轻工(家居用品)设计
突出家具、家电用品、童车及玩具等产品的外观和创意设计,以新材料、新工艺、多功能、低成本、节能环保、实用新颖性在产品中的运用为重点。由省轻工行业协会协办。
4、软件及智能机械设计
突出新型领域设计,如智慧城市,数字家庭等。软件重点是可通过屏幕演示(展示)的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工程设计工具软件和信息化解决方案等。智能机械重点是数控机床、加工中心、激光智能装备、自动智能装配线、机器人和虚拟现实等技术和应用。由省软件协会协办。
5、服装设计
突出广泛应用新材料的职业、休闲、多功能新颖色彩、款式的服装设计等。由省纺织协会协办。
6、包装与平面设计
突出具有特色的各类商品物、包装材料创新设计与平面促销材料设计。由省包装办协办。
五、参赛方式
(一)参赛资格
大赛以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团队参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5人),参赛对象包括省内高校、设计机构、制造企业、职业设计师和设计爱好者。提倡企业与设计师、设计机构与院校联合组队参赛,同一参赛单位可提交多个参赛项目。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符合大赛主题,具备商业、社会价值和人文关怀的基本特征。鼓励基于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的市场拓展、传承与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 工艺应用、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产品和设计参赛。作品应图文并茂,包含介绍设计的说明性文字,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未在报刊、杂 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商业化。
(三)赛事安排
1、报名
(1)参赛者登陆第二届“楚天杯”工业设计大赛官网(www.ctb.hbeitc.gov.cn),进入“在线投稿”或者“首届大赛官网”一 栏填写报名表,每一个作品须填写一张报名表。作品提交后生成唯一作品代码,参赛者需妥善保存,一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不得重新申报。
(2)作品名称须与提交作品名称一致,参赛作品提交后初审结束前不得修改,不得使用同一个作品参加两个类别的比赛。
2、初赛提交作品要求
(1)初赛只接受网上报名和作品提交,同时可附专利申请表。设计作品同时提交设计图纸3张(包含作品不同方位的JPG图片,A1幅面 (594mm×841mm),分辨率:150dpi,版面均为竖向排版)及一个演示PPT文件(软件类作品为flash格式)。需大赛组委会集中代办专利 申请的,请从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sipo/zlsq/default.htm)下载,并按申报系统提示 填报上传。
(2)设计JPG图纸包括三维效果图,内容包含设计主题、外观尺寸图及产品三视图、效果图、结构细节等,并配有必要的文字叙述和对应原理介绍。(版面内除标注作品名称外,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与作者相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纪,组委会将撤销其参赛资格)。
(3)设计作品要具有可实施性,无法打样的作品不得投稿。
(4)软件设计类作品应严格按照软件工程规范进行开发,编程风格良好,注释清晰,文档完整,将参赛作品(源代码、数据)、文字说明(仿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演示视频(flash格式)等材料一并上传提交报名。
3、复赛
(1)经初审入围的复赛作品,作者可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按规定时间完成1:1或按比例缩放的实物制作,并按组委会指定地点提交作品参加复赛。参赛作品的制作、运输等费用自理。
(2)大赛组委会将于2014年8月10日前通过网络方式公布复赛入围作品,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作者,进入复赛资格的作品实物模型应于2014年10月10日前制作完成。
4、大赛活动的具体要求、细则和安排,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四)评选标准
序号 | 属性 | 评审标准 | 评分比例 |
1 | 创新性 | 作品需具有创意,体现与众不同的创新性与独特性,体现参赛者的想象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 30% |
2 | 技术性 | 设计应考虑生产中的工艺、材料及成本等因素,并具备生产的可行性 | 20% |
3 | 造型性 | 参赛者需要在作品中体现对文化背景的理解和思考,通过作品造型更好的体现设计功能实现 | 20% |
4 | 环保性 | 从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等因素考虑产品或服务系统 | 15% |
5 | 表现力 | 作品应在设计方法、绘画能力及设计细节上最大程度地体现参赛者得设计意图 | 15% |
(五)评审时间安排
4月底——7月31日 征集参赛作品。
8月1日——8月8日 大赛初评。
8月10日——10月10日 入围作品修改完善和实物制作。
10月中旬 入围作品答辩、大赛终评。
10月下旬 获奖和入围作品实物展示、颁奖典礼。
六、评审机构
大赛组委会设专业指导委员会和专业评审委员会。
(一)专业指导委员会
负责制订本次大赛的评审实施规则,指导大赛参赛评审工作,负责处理大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及回避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及等级。
(二)专业评审委员会
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具体负责各评审阶段参赛项目的评判和打分,负责处理竞赛和评审过程中的行业、专业、技术等相关问题。
七、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及奖励
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优秀奖(60名),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获奖项目的团队名称、成员姓名等内容可列入证书)。
(二)授予称号
设“大赛组织先进集体”、“大赛组织先进个人”、“大赛优秀评委”三个荣誉奖项。
八、宣传报道
大赛前通过中央有关媒体,湖北日报、湖北广电总台、楚天都市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等新闻媒体和短信平台发布大赛信息。在省经信委门 户网站开设“第二届‘楚天杯’工业设计大赛”专栏并与工信部网、湖北省政府网、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等网站链接。组委会印发大赛邀请函,编印大赛会刊和《第 二届“楚天杯”工业设计大赛获奖作品》等宣传资料。赛前、赛中组织新闻报道;赛后对效果进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工业设计工作的氛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声陵 万翔
电 话:8721496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科发院105室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