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江陵县2017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上半年以来,江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江政发〔2016〕15号)要求,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工作重点,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两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战略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一是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2017年至今,县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文件出台前,对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文件出台后,及时按要求备案。
二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通过制发《江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江政办电〔2017〕4号)文件,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各起草部门对县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各地各部门对历年制发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开展清理,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分析工作。7月,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省、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我县组织汇总统计各乡镇、管理区及县政府各部门2015年度、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情况,并就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认真分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二)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大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中、省、市纪委会议安排,2017年4月—10月,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等10家行政执法单位在实施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4月以来,我县制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会议,每月按时按要求向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上报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严格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整改,县政府法制办严格开展抽查督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县政府法制办积极组织开展各部门2016年考试换证工作,共更正、换发、补办行政执法证件21个,加强对执法证件动态管理。7月份以来,组织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对各单位上报办证资料严格开展资格审查,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包括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适格。
三是积极筹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8月份,根据市法制办相关文件精神,县政府法制办初拟《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拟定于今年8月至9月期间,对县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目前文件正呈请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
(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实现行政机关及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3月份,通过制发《江陵县第二批法律顾问局村(社区)共享工程实施方案》,对全县第二批法律顾问局村(社区)共享工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全县法律顾问聘请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全县构建普惠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我县114家行政机关及行政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县政府通过印发《关于调整江陵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的通知》,并制定了《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待遇和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工作考核激励制度,建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三是严格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县政府法制办严格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通过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审核。2017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政府合同及文件47件,并及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政府各项决策合法依规。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扎实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建立县乡两级权责清单体系。建立县乡两级权责清单体系,经清理,县级列入权责清单的33个部门保留行政职权3143项、责任事项2万余条,8个乡镇政府分别保留行政职权75项左右、责任事项400余条。
二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印发《江陵县县级权责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2017年以来,由县审改办提出,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共取消行政许可权力8项。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以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为依托,实现中介机构资源信息共享。3月中旬,江陵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录入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中介服务资质关联工作。该平台于6月份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项目业主可通过平台实现自动筛选中介机构、网上随机摇珠、网上评价等全流程服务,进一步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统一规范“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简易登记流程及制度,落实10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和预约、点名、试行代理、优先、联合办理、送照上门、跟踪回访、“双向联络”服务,开辟登记注册绿色通道,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
2017年以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主动性不够,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三是行政执法体制仍然还存在一些不顺畅。
下一步,我县将以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统领,按照省、市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加强法制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等方面继续做好工作,持续提升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