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孝昌县2014年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孝昌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做好政府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科学谋划部署,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年初,我办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总体目标任务和全县工作实际,出台了《2014年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周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时督促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办公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
一是做好“政规”系列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孝昌县上半年出台了《孝昌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政规”系列文件共1件,县政府法制办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反复审查修改,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可操作性与合理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是做好非“政规”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县法制办共对《孝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孝昌县2014年度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8件非“政规”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对我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从自查结果来看,孝昌县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按规定报备。上半年出台的1份规范性文件,已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
三、坚持复议为民,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始终坚持“先行内部纠错,维护相对人权益”的宗旨。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找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通过召开座谈会当面谈、电话转达双方意图等形式,积极促使当事人加强交流沟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办结3件,正在审理1件。
四、做好政府法律事务,防范政府涉法事务风险
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加大对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方面合同的审查力度,确保政府利益得到保障,消除潜在法律风险。比如,根据上级土地督察精神,对县政府最近签订的土地出让意向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提前修改。同时,县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日常事务中涉及法律的其他事项进行了审查。如对肖志明信访事项的答复、周巷镇“5·1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等,提出了法律意见。上半年,共审查各类合同15份,审查其他材料36份。法制办的法律把关,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降低了政府法律事务的风险。
五、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继续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上半年县水务、国土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司法案件共3件,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之中。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上半年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对象代表一道对10个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有力促进了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六、加大信息上报力度,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紧跟县政府法制动态,加强与各执法单位信息交流,精心编辑上报法制信息。上半年,共向市法制办报送信息100余条,省法制办采用20条。
七、认真完成省市法制办布置的任务
根据省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对全县中介领域法规制度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将行政复议机构人员情况、行政复议程序中开展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审查的情况进行了上报。将2013孝昌县行政执法统计和典型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上报了市政府法制办。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行文不够规范、结合县情不够紧密、可操作性不够强。
二是行政执法仍然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存在执法行为不文明的现象。
三是行政复议案件来源偏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积极性不高;行政复议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做好日常一般性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把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关口。对土地出让协议严把合法关口,对招商引资合同利益谈判、法律风险为县政府提供审查意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坚强依据。
二是参与建章立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采石河砂资源管理、综治管理方面制度建设,为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工作制度,提供法律智力支持。
三是全县清理孝昌县规范性文件,公布废止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面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用制度管理文件打下基础。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通过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召开案卷评比会、采取现场执法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效果。
五是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数。
六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