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两市十县被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荣誉称号

01.07.2016  03:30

  6月30日,记者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在6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会上,我省宜昌市、恩施州被评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地级),武汉市江汉区、东西湖区,宜昌市当阳市,襄阳市宜城市,荆州市松滋市,荆门市京山县、沙洋县,孝感市安陆市、汉川市,咸宁市咸安区被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受到国土资源部通报表扬。

  据介绍,6月27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国土资源部对全国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的225个县(市)和14个地级市进行了通报表扬。会上要求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榜样,增强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进一步改革创新,在节约集约模式、技术、制度和管理方面进行创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持续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整体水平,推动绿色发展落到实处。(韩安然 高志东)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