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纪委督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

04.11.2014  10:40

(毛立锋)10月31日,罗田县启动了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该县纪委负责督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纪检人员在该县水电局水行政执法人员陪同下,通过查看已归档案卷、现场抽查该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流程、施工现场核查等方式,严格检查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县纪委检查结束后,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在办理相关主体工程审批时,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审批后,审批方为有效。今后,对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保证严格依照《水土保持法》行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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