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气象局加强县级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培养
10.07.2014 20:03
本文来源: 气象局
近日,省局出台文件加强县级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培养,要求各市州局从稳定业务技术人员、确定培养对象、明确业务岗位、科研项目支持、选聘指导老师、组织学术交流、开展业务科技评奖、组织参加培训、建立局领导直接联系县级业务骨干制度、建立业务技术带头人的公开选拔和激励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11个方面加强县级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培养。
该文件指出,县级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培养的主要目标是:通过3—5年的努力,县级气象人才成长环境不断优化,初步建立基本满足我省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县级气象现代化实现的县级业务技术带头人队伍。
该文件明确,每个县气象局首批须确定1-2名业务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省局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将优先支持吸收培养对象为研究人员的申报项目,并将对其的培养情况作为课题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指导县级业务技术人员发表论文、课题研究成效显著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支持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各市州局要为每名培养对象选聘一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指导老师,每名培养对象均要有直接联系的市(州)局领导。
据悉,湖北省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作为2014年全省气象部门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重点工作计划之一,要求发展业务一体化、功能集约化、岗位多责化的县级综合气象业务,而培养县级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是发展县级综合气象业务的需要,是加强县级气象公共服务的需要,是推进县级气象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是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作者: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向玉春 责任编辑:汪应琼)
本文来源: 气象局
10.07.2014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