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2家县级工商联获评全国标杆 入围数量居全国第四
16.08.2022 10:10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志兵、通讯员陈蕊)近日,全国工商联首次通报表扬全国“五好”标杆县级工商联,我省12个县级工商联位列其中,总数位居全国第四、中部第一,仅次于江苏、浙江、四川。
我省获通报表扬的县级工商联,分别为武汉市武昌区、宜昌市西陵区、宜都市、枝江市、老河口市、谷城县、房县、荆门市东宝区、麻城市、蕲春县、咸宁市咸安区、天门市等地工商联。
“五好”工商联是指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商会发展好、作用发挥好、工作保障好。从2012年开始,省工商联积极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先后有97家县级工商联被确认为全国“五好”,103家县级工商联被确认为省级“五好”,在基层组织中实现“五好”全覆盖,夯实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省领导率先垂范,市县普遍建立“四大家”领导联系民企、商会制度。县级党委、政府以“五好”为抓手,支持工商联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联作用。省工商联积极争取支持,在省市县三级成立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投诉服务平台职能纳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通过发挥平台“互联网+”优势,为基层工商联减负、赋能、提质。
基层工商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牵头召开亲清政商座谈会,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民营企业代表与职能部门对话交流。截至目前,市县工商联举办亲清政商座谈对话活动近千场次,参与民企超10万家,对话政府职能部门近2000个(次),帮助民企解决了大批涉法涉诉、融资贷款、债务纠纷等困难。截至7月,市县工商联通过平台受理诉求7305件,发放问卷37万余份,发布惠企政策、招聘信息及提供法律咨询等近10万条(次),帮助企业追回款项42亿元。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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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2022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