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局落实“四心”管理抓好土地整治

30.08.2016  01:02

一是“精心”规划。根据前期立项调研情况,选择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积极性高、实施条件较好的乡镇作为拟立项区;项目踏勘时,要求设计单位要“三上三下”,主动征询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水务、农业、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规划设计与各部门项目建设内容相结合,避免重复投资,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公心”实施。项目设计成果初成后,送村两委、村民代表及乡镇政府签字确认,让项目设计最大化满足当地农业生产、生活需求;项目标段、工程监理、施工单位选择全部采取“摸球”方式,主动邀请群众代表现场监督,避免“暗箱”操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缴纳用工保证金,劳务用工招用当地农民工,在拔付工程款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审查条件之一。

三是“铁心”管理。要求每个单元工程严格按照工序审批程序进行施工,邀请当地群众参与权属调整、质量监管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建立问题登记备案和销号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登记备案,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即时销号,对整改不力的纳入不良信息记录;定期开展在建项目工程分段审计,及时掌握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合同及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是“耐心”宣传。通过召开项目区乡、村两级开工动员会,向乡镇干部和广大群众耐心宣传土地整治惠民利民政策,确保施工单位顺利进场施工;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多与群众交流沟通,了解诉求,妥善解决规划设计遗漏及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定期召开施工例会,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耐心宣传最新的有关政策和施工要求,形成进度高速、质量高标、安全高效的项目推进共识。

2006年至今,孝昌县共申报高标准基本农田等土地整治等项目32个,建设规模40余万亩,已先后实施验收17个,新增耕地面积9192亩,为地方贡献税收3608万元,为项目区所在村年增加收入约3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