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大力开展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13.09.2016  01:14

为有效治理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县环保局、城建局组建联合工作专班,合力推进县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摸清底数,周密部署。 上半年,县环保局联合城建局组成专班,对城区内的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在建项目基本信息,逐户登记造册,经过拉网式调查摸底,县城区现有在建工程项目42个,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8月下旬,县环委会办公室制定《关于开展县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

染综合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县环保局、城建局联合组建专班开展县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检查。

二、明确标准,督办落实。 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城区各建筑工地逐家上门进行检查督办,对存在问题的工地,现场督办整改。一是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二是实行封闭施工,设置连续围挡,主街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街道不低于1.8米,确保牢固美观。主体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车辆清洁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严禁滴、撒、漏和乱倾倒等行为。三是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分类布局、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应采取洒水、覆盖压尘等措施;对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降尘,施工现场应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并做好防尘降尘工作。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四是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建筑土方和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

我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城区42个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治理后,将大大降低我县PM10的浓度,减少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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