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农村小型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23.10.2014  11:02

(张宏)10月22日,公安县召开全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改革工作,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符合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良性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小型水利设施良性、高效运行。 

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形成了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亲自抓、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县水利局成立了工作专班,指导各乡镇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改革工作。 

锁定改革范围。改革的范围为县级以下管理的三类小型水利工程:一是闸站工程,主要为乡镇、村、组管理的固定式灌溉泵站、排水泵站、水闸等;二是渠系工程,主要为已衬砌的排、灌沟渠及配套建筑物、渡槽和田间输水管道等;三是水源工程,主要为容积在2000立方米以上具有灌溉功能的塘堰、灌溉机电井和虹吸管等。 

突出改革重点。一是明晰工程产权。工程产权按资产构成进行明确,即分别为个人、受益户共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和乡镇所有。二是转换管理运行机制。转换后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有用水户协会(分会)管理、委托管理、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六种形式。三是落实工程管护经费。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按照“对上争一点、县财政列一点、乡镇筹一点、群众摊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筹资,确保工程管护经费落实到位。 

遵循改革步骤。本着“县级领导、部门指导、乡镇实施”的原则,整个改革过程分五步完成:一是宣传发动,制定方案;二是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三是明确权属,核发证书;四是建立制度,签订协议;五是验收总结,资料归档。所有改革工作任务务必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形成改革合力。县纪委、水利、财政、发改、审计、国土和民政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要求,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交流,积极配合,形成改革合力,齐心协力推动改革工作纵深发展。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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