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谷城县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谷城县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不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县、全省工业强县和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始终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本地、本部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县两级政府及县直部门共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128个,成员1200多人,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检查考核等职责。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将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和机构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128份,单位、岗位执法责任制1000多份。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按要求及时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法实行动态管理,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限。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与互联互通。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促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在对11家县“红顶中介”机构进行规范的基础上,督促县国土资源局对县矿产评估咨询中心进行了注销,目前全县“红顶中介”已全部变更法人代表,实现社会化管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系列文件精神,全力服务实体经济。精简、合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0多项。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暂停、免征收费事项17项,暂停、免征政府性基金6项。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范围,积极接驳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横向联通与纵向贯通。全县网上并联审批、核准、备案投资项目办理比例达到95%。
(二)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严格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管理清单管理办法》,编制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审核确认全县10个乡镇行政职权事项共768项。同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部门机构改革等情况,对各部门权责清单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公布。
(三)推动市场监管体系改革与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896户,新增企业注册资本和增幅均居全市第一。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对全县32个单位229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面推广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开展随机抽查182项。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社会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县重要路段、卡点、村(社区)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积极推进联网融合运用。加强全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制定《谷城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责任意识,守住生态底线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领域监管职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印发谷城县《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意见》,公布《谷城县县级河库长名单》,全面加强汉江流域、南北二河、全县大中小型水库的水环境保护。合理划分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区域,进一步规范全县畜禽养殖业发展,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和布局,强力推进全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发挥规范性文件的引领推动作用。 坚持从实际出发,先后出台了《谷城县城市规划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谷城县城市规划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6部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建设与管理、汉江湿地公园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数量为近年来之最。积极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均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积极认真完成中央、省、市相关部门立法调研、协调等工作,全年参与省、市立法调研4件次,报送立法反馈意见15件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县政府法制办对《谷城县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谷城县集中整治城区电动车违法营运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等涉法涉规方案、通告、公告各类文件261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在合法性审查中,严格遵循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一方面,对于维护公民权益、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制度规范,善于说“行”,开创性地审核出台了一批先行先试、具有地方特色、能解决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谷城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与法律法规存在明显冲突,限制和减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规范,敢于说“不”。如在对个别由有关部门起草、拟由县政府发文的规范市场行为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县政府法制办对送审稿中与法律相抵触的内容,甚至是核心条款,依法提出修改意见,确保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2017年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没有一件被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撤销。 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强化制度创新为重点,进一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全年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县政府法制办受理备案乡镇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 三 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审核、汇总,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将在2017年12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权运行。 严格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重新修订公布《谷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落到实处,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县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18次、专题会议78次,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重大事项166件,没有一件因决策失误而引发法规、政策争议和群体性信访问题。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于法有据。 严格执行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强化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提交的会议材料中,必须有专门的部分,说明合法性审查的过程和结果。全年有46件因条件不成熟、依据不充分或行文无必要的文件未通过合法性审查。
(三)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县政府组建了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全县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已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110多项,提出合理化建议210多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争议调解等涉法事务230多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以强化执法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进执法效能和水平提升。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与其执法科室及人员签订执法责任状,覆盖率达到100%。结合落实全省统一部署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发现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1202条,坚持立行立改,整改落实1202条,通报问责5个部门,追责问责3名行政执法人员。
(二)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 以2016年执法换证为契机,围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类别、经费来源、编制类型等内容对全县48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全面清理,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给通过考试的1440人更换了行政执法证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
(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在全县10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和薤山旅游度假区统一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分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委员会、市场监管委员会工作,严格落实《综合执法委员会改革方案》,按照减少执法机构,统一执法主体,切实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原则,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和重点领域执法力量。加快“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及时、规范录入执法办案信息。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记录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操作程序,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和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批制度。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要将处罚的事实、依据及处罚意见,送本部门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审查后提交本部门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全年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6件,提出补充调查或自由裁量幅度调整12件次。坚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县政府法制办通过采取交叉阅卷、小组讨论、专家点评、现场公布成绩等方式,对18家县直行政执法机关报送的许可类、处罚类、强制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调解疏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进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以上率下,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没有出现违法被追究责任情形。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全年县政府共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5件次,向县政协民主协商重要事项12件次。县政府办理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3件,代表建议93件,闭会期间1件,共计97件,是办理件数最多的一年。印发代表意见函263份,回复满意票263 票,无不满意票。 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谷城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视,破解以往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的难题。全年县、乡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件。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政民互动常态化,全年共组织召开了8场“履职尽责”局长网络在线访谈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呼声。
(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制定出台《谷城县行政问责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通过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2017年县政府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43件,受理27件,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或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的16件。全县共审结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7件,其中驳回2件,维持2件,自愿撤回12件,协调和解11件。通过行政复议有效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2017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应诉一审案件33件,二审案件5件,无再审案件,其中县政府20件,县政府工作部门18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2017年,谷城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省级法治政府试点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度依法行政各项指标任务已全部完成,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够平衡;行政体制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素质不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现象也还存在;信访法治化推进缓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亟待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2018年,全县上下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谷城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