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人大开展“一法一条例”消防执法工作检查
为贯彻落实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不断提高团风县消防工作水平,9月17日,团风县人大副主任涂军、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徐海宏等检查组一行,对团风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文、县公安局政委苗爱军、副政委林华梅带领消防大队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形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看成绩亮点,查问题不足,提意见建议。现场查看了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家重点监管“十小场所”、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1家政府专职消防队,重点对《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情况,行政审批制度落实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组一行对消防大队开展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近年来县政府对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市政消火栓工作加大投入力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一行在县消防大队召开了检查反馈会,听取了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汇报。会上,县人大副主任涂军对 “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和县消防大队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团风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民消防意识逐步提高,消防监管能力得到很大提升,然而还存在保障能力有限、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以及乡镇、企业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等薄弱环节。就做好下一步“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涂主任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 强化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对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进行明确细化; 二是 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做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三是 进一步突出重点监管,定期检查指导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 进一步强化执法服务意识,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执法公信度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五是 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在部队建设、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县人大、县政府会继续关心支持消防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不断提高全县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县人大检查组还就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老城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等工作与县政府、县公安局领导进行了交流探讨,达成了很好的建设性和针对性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