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人大常委会推行“六制”建议办理显实效
交办制。大会闭会后,秭归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对代表提交的建议进行阅读、分类、编号,一周内将建议原案交“一府两院”进行办理,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建议原案。“一府两院”接到建议原案后,分管县长、院长、检察长及时对每件建议提出明确的拟办意见,一月内召开专门的建议交办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到会接受任务,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结束并向代表作出书面答复。
引领制。根据每年代表提交建议的具体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从中筛选出事关全县工作大局和民生大事的建议7至10件作为重点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负责,督促“一府两院”狠抓落实;对一些涉及多部门协作且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实行 “一府两院”领导包案,组织相关单位专题研究或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问题,从而引领了全县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督查制。在建议办理中期,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围绕“五查五看”,对承办建议较多的单位进行调查和督办即:一是查承办责任,看承办单位是否确定了领导负责、组建了工作专班、落实了办理责任。二是查承办措施,看是否召开了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三是查承办作风,看专班工作人员是否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主动听取和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四是查承办进度,看是否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办理任务。五是查承办效果,看当年应解决的问题是否能够得到解决,看上年承诺解决的问题是否如期兑现。
考评制。在建议办理阶段性工作即将结束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根据《秭归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与代表“一对一”联系,与承办单位“背靠背”测评的形式,分别与领衔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对各单位办理建议的情况进行逐一回访和满意度测评。“一府两院”根据《建议办理工作规程和办理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并结合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将评分结果记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
报告制。在每年八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一府两院”就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向会议作专题报告,与会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实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以人大常委会公报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表彰制。在对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全面总结考评的基础上,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结合办理工作实效并综合各方意见,提出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主任会议预审、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集体审定后,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近几年来,该县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始终站在抓建议办理、促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立足“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积极办、一般问题热心办”的工作总要求,并通过对一批重点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些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由原来不足50%攀升至今年的70%,代表满意率达100%。(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宋秀万)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