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去年"民告官"立案数量翻番 老百姓告些啥?
去年,武汉市各级法院受理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案件3231件,同比增长127%。2015年1至4月,武汉市政府仅4次坐上被告席;5月至年底,这一数字迅速过百。
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一周年之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这组数据显示,随着“民告官”门槛降低,市民维权意识显著提升。该院行政庭一位审判员称,去年,他一个人就处理了150件民告官案。
立案登记制,始于去年5月1日。去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随即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
江城“民告官”案件陡增,与此密切相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过去一年,武汉市、区两级法院都实行了立案登记制,不再对当事人起诉进行实质性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大大降低了民告官的门槛。
行政机关当被告,谁坐被告席?2012年至2014年,武汉每年发生上千起“民告官”,行政主官出庭应诉依次为2件、19件和5件。去年起,武汉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但实际出庭率仍只有6.04%。绝大部分案件均由机关普通工作人员或律师作为代理人应诉。
民告官,赢面几成?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全市范围内,老百姓胜诉率近50%。不过,武汉市法制办去年190多次当被告,仅败诉5次,显示其行政行为相对规范。
解读
三问“民告官”
民告官,告些啥?
征地拆迁案件增长最快
据统计,武汉“民告官”案件主要发生在经济发展较快、行政机关住所地相对集中的江岸、江汉、武昌等中心城区。诉讼集中在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社保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等,其中以征地拆迁案件增长最快。
武汉正处于城市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期,拆迁征收多,引发矛盾多,可诉行为多。如随着“三旧改造”、地铁和道路扩宽工程的增多,沿线片区纠纷不断,全市有近40个片区矛盾突出,并形成诉讼。大量的征收决定均由政府部门作出,而同一项目又涉及诸多行政行为,如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等。同时,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扩大,如征收补偿协议也被列入其中,因此“民告官”翻倍增长。
另外,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施行,越来越多人申请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以满足生产、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而很多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并不完善,由此产生了一些矛盾并引发诉讼。
过去,很多市民对于与政府对簿公堂,还存在一定畏难情绪。随着社会进步和普法程度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敢于并愿意选择以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告官,难见官?
有的官太忙,有的怕丢面子
去年,武汉市各级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705起,相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计103次。其中,洪山区法院开庭的案件中,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次数为零。
为何民告官难见官?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认为,一是客观上案件较多,工作量大,有的市直单位每年上百件案子,行政首长负责的事务也较为繁杂,难以一一出庭。二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属于倡导性规则,难以及时确保落实到位。此外,部分单位明明案件较少,行政首长也未出庭应诉,有当事人质疑是官员怕丢面子。
去年,武汉市人社局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共139起,以工伤认定居多。其中,分管副局长出庭3次。该局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案件较多,该处工作人员几乎一周有3天需要赴法院开庭,同时还承担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常感分身乏术。而分管领导事务更多,如果每起案件都出庭,难以兼顾本职工作。
不过,该负责人也坦陈,行政首长出庭确实能带来一定效果,3次由分管领导出庭的案件,审理结果都比较圆满。在一次案件中,市人社局本来一审败诉,二审时由分管副局长出庭,在庭审中与原告沟通良好,并对其行政行为进行解释。最后,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结果,人社部门也取得了原告的理解。“对于老百姓来说,能在法庭上见到分管领导,体会到自己的案件得到了重视,因此可以平息一部分的矛盾,有利于解决问题。”她说。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庄汉认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表明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尊重,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化解矛盾,改善政府形象。
武汉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很多单位首长出庭比例还未达考核要求,但已逐步在提升,这是点滴进步的过程,未来仍将努力推进全市各部门、各区首长出庭。
民告官,咋准备?
要学好法规、备足证据
因清淤工程淤泥堆积武昌沙湖,6年多未清理,邻近的梦湖水岸小区39位居民将武汉市水务局告上法庭,诉称该局非法填湖、监管不力。不久前,江岸区人民法院宣判,责令市水务局在60日内,对淤泥填湖问题继续履行调查和处理职责。
跑完这场民告官“马拉松”,梦湖水岸居民花了一年多时间。“不畏难、不气馁、要团结,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居民吴群威说,最初居民也上街、堵路,问题也没得到解决。后来,大家想到了打官司。
吴群威说,和政府部门打官司,首先不要怕。有的单位领导得知下属“告衙门”,曾委婉要求其撤诉,但居民们没有退缩,更多人加入进来。
打行政诉讼官司,要做好取证。清淤前的沙湖面貌、清淤后的场景、市水务局的清淤承诺……这些资料,居民们都留有照片或复印件,最后成为法庭上的有力证据。同时,在律师的指导下,他们向水务、城建等部门申请了29份信息公开,且全部以快件形式发送,拍照留证,便于法庭采信。
为了能和政府部门对话,居民们自学了多部地方法规、湖泊保护规定、“三线一路”政策等,个个成了“环保通”。结果在庭审中,占尽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