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湖北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后续规划实施领导小组会议
1月13日,省厅召开湖北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后续规划实施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了汪民副部长2015年11月13日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商会上的讲话和会商会纪要精神,总结了2015年度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孙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党组成员、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乔冰主持会议。厅副巡视员马霄汉出席会议。
孙亚指出,2015年面对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和资金不足的困难,各级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湖北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灾害数和经济损失均较上年大幅下降,实现湖北三峡库区连续十三年没有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值得充分肯定。
孙亚要求,持续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要常思不怠、常备不懈,强化“库区无小事”的认识;二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主动把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运用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三要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把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同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强化履职尽责结合起来。
孙亚强调,要区别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和难点,科学合理的开展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要求,强化监管,依法依规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要通过开展项目和资金清查,确保项目建设制度和程序落到实处,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严禁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
省地质局、厅机关相关处室、省地质环境总站、省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和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库区四县(区)人民政府,宜昌市、恩施州和库区四县(区)国土资源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交流发言。会上,库区四县(区)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2016年度湖北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