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完善地质勘查专家库的函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完善 地质勘查专家库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进一步发挥专家技术指导作用,我厅将建立完善地质勘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库结构
地质勘查专家库,按照总库-大类-专业库-专业子库-类型库-区域库6级结构建设。总库下设3个大类、4个专业库、12个专业子库、6个类型库和17个区域库,总库下另设特聘顾问库。具体见地质勘查专家库结构表(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除特聘顾问外,申报人员年龄应该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开展野外监审工作),具有相关领域2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可自主选择多个的大类、专业库、专业子库、类型库和区域库。工作经历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不含行政管理工作,下同。
(二)专业库、专业子库、类型库、区域库要求。
地质矿产专家应持有该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能证明本人担任过该专业类型地质工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且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选择相应的专业库、专业子库、类型库;能证明本人在该地区从事地质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选择相应的区域库。经济专家应持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熟悉地质矿产预算工作。法律专家应持有律师执业证,熟悉民商法。证明材料以经所在单位盖章的地质勘查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为准。
(三)特聘顾问要求。
特聘顾问,年龄一般应在8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全省地质情况,具有40年以上地质工作经历。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填写。
有意愿加入地质勘查专家库且能确保工作时间的人员,自主填报地质勘查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另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科以上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档案材料。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填报的入库申请表进行审查,在地质勘查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中签字盖章,并对申请表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工作经历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不含行政管理工作。离退休人员(除特聘顾问外)由原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三)统一申报。
各单位汇总申报情况后,填报地质勘查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并于3月10日前申请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汇总表各一式二份报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电子件发联系人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
(四)其他。
特聘顾问由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邀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斯、李超
联系电话:027-86656113,18717105311,189955714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地质勘查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3.地勘单位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