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完善地质勘查专家库的函

28.02.2015  20:13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完善 地质勘查专家库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进一步发挥专家技术指导作用,我厅将建立完善地质勘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库结构

  地质勘查专家库,按照总库-大类-专业库-专业子库-类型库-区域库6级结构建设。总库下设3个大类、4个专业库、12个专业子库、6个类型库和17个区域库,总库下另设特聘顾问库。具体见地质勘查专家库结构表(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除特聘顾问外,申报人员年龄应该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开展野外监审工作),具有相关领域2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可自主选择多个的大类、专业库、专业子库、类型库和区域库。工作经历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不含行政管理工作,下同。

  (二)专业库、专业子库、类型库、区域库要求。

  地质矿产专家应持有该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能证明本人担任过该专业类型地质工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且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选择相应的专业库、专业子库、类型库;能证明本人在该地区从事地质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选择相应的区域库。经济专家应持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熟悉地质矿产预算工作。法律专家应持有律师执业证,熟悉民商法。证明材料以经所在单位盖章的地质勘查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为准。

  (三)特聘顾问要求。

  特聘顾问,年龄一般应在8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全省地质情况,具有40年以上地质工作经历。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填写。

  有意愿加入地质勘查专家库且能确保工作时间的人员,自主填报地质勘查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另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科以上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档案材料。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填报的入库申请表进行审查,在地质勘查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中签字盖章,并对申请表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工作经历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不含行政管理工作。离退休人员(除特聘顾问外)由原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三)统一申报。

  各单位汇总申报情况后,填报地质勘查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并于3月10日前申请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汇总表各一式二份报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电子件发联系人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

  (四)其他。

  特聘顾问由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邀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斯、李超

  联系电话:027-86656113,18717105311,189955714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地质勘查专家库结构表(点击下载)

            2.地质勘查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3.地勘单位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