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发〔2014〕22号】省农业厅关于发布停止推广农作物品种的通知

18.12.2014  13:56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2〕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9号)精神,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湖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湖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停止推广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第五届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八次常委会议审议,决定停止推广3个水稻品种、1个玉米品种、14个棉花品种、6个大豆品种,现予以公告。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不得再使用湖北省品种审定证书申请种子生产许可;自本通知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在湖北省停止经营、推广。

      附件:停止推广湖北省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第八批)

湖北省农业厅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发布停止推广农作物品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