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委(扩大)会议强调:反“四风”改作风要从“关键的少数”抓起
12月11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谭先振主持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措施。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中办《通知》精神。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采取系列有效措施,狠刹“四风”,取得显著成效。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强化“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充分认识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提升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要清醒判断全省系统作风建设新形势,既要看到成效,也要正视不足,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现实工作中的表现,坚决扫除顽瘴痼疾。要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改作风转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认真查摆,坚决整改。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抓早抓小抓苗头,挺纪在前,标本兼治,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改文风、转作风,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执纪监督,促进履职尽责。要集中精力抓好年底各项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以实际工作成效体现作风建设成果。
在家厅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