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厅修订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

03.08.2015  11:54

  为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湖北省林业厅对《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试行)》(鄂林办天〔2012〕29号)进行了修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有关市州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工程监理公司、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林业厅修订印发了《湖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

  该办法共有七章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监理内容、监理合同与监理程序、权利与义务、监理服务酬金、处罚、附则。该办法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定、监理的主要内容、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委托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理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的颁布,将有力地推进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省林业厅天保中心)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