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
6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专门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厅机关、厅直各单位各级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厅机关、厅直各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重点整治9类违规行为:一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执行报告、承诺制度,或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际情况与报告、承诺情况不符的;二是操办除亲属(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的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的;三是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的;四是违反规定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由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该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操办费用的;五是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以及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六是违反规定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七是在职党员干部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或者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的;八是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物的;九是其他违反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行为。专项整治从2014年6月开始,时间为半年,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4个阶段进行。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自6月起,党员干部职工确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科以下党员干部职工向所在党支部,处级党员干部向厅机关党办、人事处、驻厅监察室,厅级党员干部分别向厅党组、驻厅纪检组上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和《承诺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发现的有关单位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屡禁不止的,依照《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