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计委大力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卫生计生都是重要的民生。近年来,为努力做好这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紧紧围绕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法治建设的要求和全省法治湖北建设会议的统一部署,在行业法治建设上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得到不断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2014年我委先后获得“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也是行动的基础。纵观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法治化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法治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了法治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湖北第十次党代会上,我省把“法治湖北”作为五个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近几年来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在思想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自觉参与到省委、省政府法治湖北暨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努力推进卫生计生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不断前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去年机构改革后,我委及时调整了省卫生计生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2014年委本级法治建设经费66万元。四中全会之后,为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我委决定将2015年法治建设项目经费增加10万元。
(三)加强机构建设。2013年机构改革时,为加强委机关及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我委成立了独立的政策法规处,明确了10项工作职责,核定编制5人,配备2名专门的法律专业人员,专门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的全面管理和综合协调。为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行,我委还配置了专门的行政复议调查(听证)场所、资料档案室和取证办案器材等设施设备。
二、加大建设力度,努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我委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和岗前培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和法治建设考核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以及广大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广泛运用微博、网络等新兴载体,广泛宣传卫生计生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联合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开展行政管理和执法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我们还组织编印了《湖北省卫生计生常用政策法规工作手册》,用于指导全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截至2014年10月,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就文书制作、案卷质量、专业技能、执法规范、法律法规等对卫生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和常规培训共70余次,共培训各级卫生计生执法机构管理干部、师资和骨干3500余人。
(二)大力推进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委积极组织2014-2017年立法规划和2014年立法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将制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办法》、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作为五年立法规划予以申报,将《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省政府218号令)列入省人大的立法项目库。制定和修订出台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同时,我委配合全国人大、国家卫生计生委、省人大完成《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执法调研工作。下一步还将出台《全省卫生计生行政文书管理办法》、《全省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管理规定》等。为保证立法的廉洁性,我委出台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实施方案,并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三)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针对近两年在卫生计生执法中暴露出的不规范问题,我委今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举报投诉工作等10多项制度,制定了《湖北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湖北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有效指导了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与人员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有力推进了行政执法事项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程序规范、信息公开规范、行为规范。我委2014年共处理行政复议申请2件,行政诉讼9件,办结9件,妥善化解了争议矛盾。
(四)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建设经常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湖北”建设的战略部署,省卫生计生委作为全省首批法治湖北暨法治政府建设的行业试点之一,结合行业特点,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我委今年又印发了《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 关于开展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首批省级法治建设规范化试点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两个重要文件,将卫生计生各项工作纳入其中,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职责分工,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为规范创建工作,我委今年采取课题委托的形式,着手修订《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对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实行分类考核,以强化创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2014年我委先后两次召开政策法规会议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
三、落实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一)完善决策制度,科学决策常态化。我委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议事规则》、《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工作规则》、《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等重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决策原则、决策形式、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等,规范了委机关的管理和决策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和成立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和专业技术智囊服务,确保了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了决策水平。凡是重大事项都要实行集体决策。今年以来,我委共召开党组会19次,主任办公会10次,对近300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二)适应改革发展,整合执法队伍。为适应机构改革后的统一执法要求,我委年初与省编办联合下发了全省 优化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指导意见 ,并于今年6月在钟祥市召开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整合工作现场会。截至目前,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机构和职责基本整合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近年来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我委先后8次由委领导带队,对全省17个市(州)开展卫生计生依法行政、便民服务、社会抚养费征管、查处“两非”、节育技术服务等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对各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接受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项督导组对我省的相关工作的督查,卫生计生各方面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国家的肯定。
(四)开展案卷评查,指导执法工作。每年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成立了案卷评查小组,集中开展卫生行政处罚等案卷评查工作,对全省17个市(州)行政处罚等案卷进行集中评议,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将评查情况和优秀案例通报全省以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对全省“两非”典型案件的案卷进行了严格审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纳入各地、各单位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了在打击“两非”行为时严格依法、查处到位、确保实效。
(五)实行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委机构改革后重新印发了《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湖北省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没有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公开的同时,积极回社会关切,通过网络解答政策咨询2000多条,办理主任信箱疑难问题300 余件,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240余件,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有效维护了全省社会稳定和谐。
近几年,省卫生计生委在推进法治湖北和依法行政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硬抓手和办法不多,工作还不够深入。下一步,我委将借这次培训班的强劲东风,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统一部署,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科学指导下,继续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创建活动,树立一批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品牌,努力开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