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区2014卫生杀虫剂专项整治行动
近来有市民反映我区市场上销售的部分杀虫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樟脑丸等卫生杀虫剂存在质量问题,杀虫效果不明显,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卫生杀虫剂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销售假劣卫生杀虫剂行为,确保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2014年卫生杀虫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这次执法行动的对象是市区内所有卫生杀虫剂经营企业。主要内容包括经营杀虫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樟脑丸等卫生杀虫剂的农药登记情况、标签标识是否按新标准规范,台账记录是否完善,并对有疑问的卫生杀虫剂进行质量抽样并送检鉴定,严肃查处卫生杀虫剂市场中的严重违法案件。
根据《黄州区农业局关于开展城区卫生杀虫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6月26日到7月2日,黄州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全区范围内部分杀虫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樟脑丸等卫生杀虫剂自查工作,要求全区卫生杀虫剂经营单位和个人切实按照《通知》要求,把存在质量问题的卫生杀虫剂产品下架并退货给生产商。
结合我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总体部署及省、市关于农药监督管理检查行动的总体要求,制定行动方案,并充分利用全区农药信息平台、农民信箱、信息发布栏等媒体宣传并发布有关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的科学知识,提高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7月10至7月11日、7月16日至7月17日分两次对全区农资经营点、卫生杀虫剂和蚊香的主要批发商开展地毯式检查。7月12日至7月15日,对城区的超市和商场展开全面检查。7月18日至7月24日,对我区各镇(街道)的超市和商场及零星经营点进行突击检查。对查处的案件该立案的进行立案,该处理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梳理,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使卫生杀虫剂市场稳定有序发展。认真总结此项行动的成效、问题和经验,查漏补缺,整改提高,提出工作建议,分析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