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官员住4亩6层别墅 占路当停车场

07.08.2015  12:04

陆帜然

  结合“广东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即日起推出“案例实录”系列报道,深刻剖析广东省内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例。首期推出的是“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腐败案”,剖析已经成为政府官员的陆帜然不改“商人”本色,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庭、小圈子谋取私利。

   案件背景

   受贿近200万元 一审被判11年

  去年5月上旬,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4年,陆帜然在担任原高明市西安区委书记、荷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索取及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85.8万元,港币18万元。陆帜然的落马源于2013年的网络举报帖,该帖直呼陆帜然为“房霸”,资产过亿。

   案情介绍

   网络曝光

   房霸”住高层别墅还占路

  2013年2月23日,网友“rtmdtg”在网易论坛发布题为《有图有真相,爆佛山市高明区一官员与其老婆儿子名下财产》的网帖,举报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及其妻儿拥有多处物业,其中包括居住的别墅、明城大量铺位及物业等,资产过亿。

  网民图文并茂描述了陆居住的别墅占地4亩,其中建筑占地约400平方米,6层高,内部配有私人花园、篮球场和游泳池等等。该别墅还紧挨荷城街道办公大楼,陆将别墅与办公大楼之间的一条街巷前后两端围起来,当作自家停车场。

  两日后,相同内容的网帖先后在网易论坛、天涯论坛出现,又被转载到佛山本地网站C2000和天天新论坛,随即引发轰动。2月28日,多家媒体进行相关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3月13日,经市委同意,市纪委宣布对陆帜然立案调查。5月7日,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对陆帜然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商人本色

   帮朋友亲戚办事都要收钱

  陆帜然于1972年起开始做生意,80年代初,他与兄弟合伙承包了200亩鱼塘,人称“鱼花佬”,期间成立过桩基队、装修公司。1985年至1993年,任职原西安镇河江村大队长兼村支书。1993年,被推荐为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成为高明1981年恢复建制后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

  1994年起,陆帜然担任原高明市西安区委副书记,从此开启了仕途生涯。其后他步步高升,先后在原西安镇、荷城街道、高明区人大任职,2010年升职为常务副主任,成为正处级官员。不过,陆帜然不改“商人”本色,手中的权力成为了他为家庭、小圈子谋取私利的工具。当他知道高明区拟在富湾镇设立大学城的消息后,首先想到的是让自己的长子陆某聪从村民手中承租下大片土地,和其他商人一起合作修建学生公寓和配套商业措施。

  帮助建筑商承揽工程,他要收钱;帮助收回工程款,他要收钱;安排工作,他也要收钱……但凡要经过陆帜然的批准或是帮助,不论老友同学还是血缘亲戚,都要“有所表示”才能顺利办事,陆可说是“六亲不认”。2002年,时任原高明市荷城区委书记的陆帜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外甥女婿区某某承接了一些基建工程。区某某因资金不足向陆妻借款,待收回工程款后,除了按30%的利率支付借款利息,还送给了陆帜然合计人民币22万元作为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