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供水价格确定 随输水距离递增

08.01.2015  19:18

   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政策的通知》,中线工程各口门价格(即“出渠价”)分区段制定,共划分为6个区段,同一区段内各口门执行同一价格,水价随输水距离递增。

   根据通知,水源工程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0.13元(含税,下同),干线工程河南省南阳段、河南省黄河南段(除南阳外)、河南省黄河北段、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各口门综合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0.18元、0.34元、0.58元、0.97元、2.16元、2.33元。

   通知明确,中线工程实行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按照合理偿还贷款本息、适当补偿工程基本运行维护费用的原则制定;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其他成本费用以及计入规定税金的原则制定。中线工程通水3年后,将根据工程实际运行情况对供水价格进行评估、校核。

   据了解,口门价格并非南水入户价格,居民用水综合水价还包括配套工程费用、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沿线各省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最终水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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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受关注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价终于尘埃落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运行初期将会分成6区段实行成本水价,并按照规定计征营业税及其附加,其中河南、河北两省暂实行运行还贷水价,以后分步到位。

    根据《通知》精神,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0.13元(含税),干线工程河南省南阳段、河南省黄河南段、河南省黄河北段、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各口门综合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0.18元、0.34元、0.58元、0.97元、2.16元、2.33元。2.33元就是北京市的综合水价。据介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行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按照合理偿还贷款本息、适当补偿工程基本运行维护费用的原则制定,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其他成本费用以及计入规定税金的原则制定。基本水费按基本水价乘以规划分配的分水口门净水量计算,计量水费按计量水价乘以实际口门的用水量来计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供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供水价格,供水管理单位要加强成本约束,规范水费支出的管理,提高水费收入使用效率,受水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线工程通水3年以后,将会根据工程实际运行情况对供水价格进行评估、校核。(来源: 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