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嘉中学校园欺凌事件违纪学生已被处罚
原标题:湖北南嘉中学校园欺凌事件违纪学生已被处罚
“关注欺凌时,不要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本报武汉1月17日电(胡林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雷宇)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南嘉中学校园欺凌事件持续引发关注,当地教育部门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学生在一起‘开玩笑’”的回应更是引发质疑。
嘉鱼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16日下午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涉事值班人员回复不当,已停职调查,对违纪学生已作出处罚;同时紧急部署开展全县校园防欺凌专项整治行动。
连日来,一条湖北嘉鱼县女中学生遭同学轮流掌掴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在时长1分07秒的网络视频中,一名女生站在室外,不敢动弹,先后被4名女生轮流掌掴,满脸通红。
视频中,打人者还嬉笑着称,“打重一点”“我还要来一次”。画面显示,现场除了被打者和打人的4名女生,还有数名男生围观,但过程中无人劝阻。
嘉鱼县教育局于15日下午发布了《关于南嘉中学校园欺凌事件调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经查实,视频中打人者和被打者均为南嘉中学七年级女生。
通报认定的情况是,该校七年级学生XX因同学之间纠葛,为报复本班女生XXX,于1月10日下午放学后,邀约本年级其他几名女生,将XXX带到女生公寓架空层进行殴打。现场有学生拍摄了视频,并在微信上进行传播。
通报介绍,12日上午,该县公安局来学校调查取证。随后,学校组织召开了涉事班级班主任会,要求班主任全力配合调查。
事件发生两天后,12日中午放学后,该校副校长等人将被打学生送回家中,并代表学校向家长道歉。
当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通报了事情的经过。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涉事班级班主任进行了惩诫。同时,全校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排查。
通报介绍,13日上午,当地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当地县教育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被打女孩没有受伤,“打人者的手在袖子里”“同学之间没有什么矛盾,本来也是个好玩的事情,在一起开玩笑,有点过分”。
针对这一“回应”,嘉鱼县教育局在15日下午发布的通报中表示,该工作人员1月14日晚上,接到媒体采访电话,在没有弄清整件事件经过的情况下,作了不当回复。15日上午,该县教育局召开会议,对涉事值班人员进行停职调查,并将作进一步处理。
另据当地媒体报道,该县教育局针对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要求各校迅速组建护校队,扎实开展护校活动,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15日,嘉鱼县教育局派出5个督办组,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督办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
在团湖北省委官微青春湖北的推文《校园欺凌的耳光,其实打在每个人的脸上》留言框中,网友“Lawliet”呼吁,“这记校园欺凌的耳光,真的打在了每个人的脸上。校园欺凌无小事,在关注欺凌时,也不要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当地一名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涉事者最大的13岁,最小的11岁,有媒体对视频不做任何技术处理,长时间大范围挂在网上,让人千万次的点击观看,会使孩子反复受到伤害,“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是每个有良知的记者和社会公众的责任”。
直接将打人视频放在网上对于未成年人是否是一种伤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童德华教授表示,这种传播行为从法律专业角度讲,还不能判定构成二次伤害,但会对受害人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学校和有关单位需要对受害人进行长期细致的心理辅导。媒体报道需要从职业伦理完善的角度出发,完善涉及未成年违法者和受害者图片报道的业内规则。
同时他还表示,视频上传者是打人者同伙的话,可以直接追究共同伤害的责任;如果属于好事者,的确伤害到受害人,则可构成名誉侵权。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1月18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