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严厉母爱酿家庭悲剧
中新网南京11月20日电 (杨颜慈)“我上诉并非为了要做无罪开脱,只是想把事实说清楚,不希望公众认为我是一位虐待孩子、残害孩子的母亲。孩子本质很好也很孝顺,等我老了,我想跟他一起生活。”20日,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二审开庭,养母李征琴在法庭如是表示。
当天上午9点半,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一天的审理,下午三时许,法庭当场宣判庭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今年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班上学生施某某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4月5日凌晨,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9月30日,南京浦口区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征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李征琴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较一审相比,在今天的庭审现场,李征琴情绪平静。她说,“我承认打孩子是非常错误的行为,我向公众、向孩子、向所有人道歉,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今后再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李征琴当庭供述了3月31日晚殴打孩子的经过。她称,“孩子年纪小,加上之前在老家基础不好,总是想逃避学习。以前撒谎、作弊都是偷偷摸摸的,但那天,他竟将作弊得来的高分当做向我炫耀的资本,我非常生气和伤心,认为事态已经非常严重了。加上情绪不好,血压升高,用挠痒耙和跳绳先后打孩子,边打边问他下次还改不改,我并没有想故意伤害孩子。”
而当提及养子近来及今后的处境时,李征琴数度落泪。“这段时间以来,我最担心的就是宝宝(养子)。我的工作停滞,家里的事老公让我不要操心,女儿也大了,要说放心不下的,就是宝宝。这件事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了很大影响,他长大了,会上网,看到网上这么多不好的报道,会对他的成长很不利。”
李征琴说,自案发以来,孩子无论是在之前的学校,还是回到老家,周围的人知道此事后都议论纷纷,甚至很多人当众要求掀开孩子的衣服看看伤痕,对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打击。
法庭上,被告方提交了养子的视频以及给养母的书信两样新证据,内容及均为养子反应思念养母以及希望与养母继续共同生活。
法庭方面认为,证据虽然反映了母子情深,但与被告人犯罪事实没有直接关系,不应影响一审裁决。
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出庭检察员曾以一个母亲的身份跟被告深谈,感受到被告对孩子的真心和诚意,希望被告能够通过这件事检讨自己的行为,正视自己,承担一个母亲应具有的责任与担当。她对李征琴说:“从来没有人否认你对孩子的好,三年来你对孩子的付出、对孩子的好不会因为你这一次的行为而湮灭,这一事实不会改变。”(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