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10人小单位套现993万发福利 两任主任均获刑
本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周晶晶 李勇)一个仅有10余职工的事业单位,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打造了一个近千万元的“小金库”发放福利。近日,市检察院披露,这个单位3名前任领导犯有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刑。
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于2007年10月成立,是市农业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原新洲区畜牧兽医局局长齐志文按上级安排,调入防控中心担任首任主任。
上任后,齐志文发现这里的工资待遇远没自己想象的高,便找到副主任陶淑珍等人“问计”,能否想点办法,给大家提高点待遇。陶淑珍说,防控中心还有一批政府采购药品,库存在中标的单位,没有提完。
“能不能不提货,直接折算成现金退回来?”齐志文想点子。两人一起来到中标单位——某动物药业公司,找到总经理孙某商量返款事宜。孙某答应,将库存药品折算后的十几万资金,返到他们指定的账户上。此后,该公司便一直按照和齐志文等二人谈好的模式,即防控中心减少领取政府采购的消毒药、血防药等防疫物资,折成现金返到防控中心指定账户进行操作。
齐志文和陶淑珍又先后与多家药品供应单位敲定了返款事宜,按同样模式操作,形成惯例。资金主要放在以防控中心出纳罗某名义开的一个银行账户上。
据反贪人员介绍,防控中心套取的最大一笔财政资金高达100万。
2010年4月,防控中心新一任主任章娅琳到任,明知单位账外资金的来源,章娅琳不仅没有表示异议和反对,还将这种套取财政资金的模式和惯例延续了下去。她上任后,还另行“开发”了几家新的返款单位。
经查,通过“多要少拿”等方式,从2007年10月至2013年5月,齐志文、章娅琳、陶淑珍3人共非法套取国家财政资金993万余元,并以发放“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的名义,将其中654万余元私分给单位职工。其中,齐志文个人实得50万余元,章娅琳个人实得40万余元,陶淑珍个人实得39万余元。
后来,齐志文等3人因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齐志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分别判处章娅琳、陶淑珍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