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好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协奏曲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代表畅谈司法助力高质量发展
这两个数字,分别是2018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数与向法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数,两者之差显示的则是大部分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理。
2018年,湖北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推动行政机关专项整治120多次。
3月10日,在湖北代表团驻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王晋阐释了两个数字背后的意义。
双赢多赢共赢见效
自2004年起,张某在磁湖岸边修建违章建筑,违法投肥养鱼。张某的违法行为监管涉及国土、规划、水利、园林、城市管理5家行政机关,面临多头难管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相关行政机关主动请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促成执法合力。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5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敦促联合执法、协同治理。最终,持续14年之久的违法行为被制止。
“案件的成功办理使地方党委、政府体会到,公益诉讼既是监督也是助力,与行政执法目标一致。”王晋说,黄石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多家行政机关主动到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建立联合督办、联席会议制度。
王晋告诉记者,湖北检察机关注重在诉前程序中积极运用圆桌会议、联席会议、公开宣告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履职纠错,全省94.7%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建议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回应,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对经过诉前程序但有关行政机关逾期未履职到位的,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整顿。
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逐渐在湖北落地生根,检察公益诉讼的威力逐渐显现。
过去一年,通过办案,湖北省检察机关督促恢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等2870亩,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被套取的国家补贴、社保等资金5.99亿元。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域6.3万亩、土壤198亩、河道岸线96公里、清除垃圾和固体废物42万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702件,督促查处在售有毒有害食品16吨。针对外卖平台上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对6476户网络餐饮商家进行了查处和整治。
练好内功精准发力
线索发现、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确定管辖,被称为是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四大难”。
“湖北充分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科学有效统筹调动检察资源,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整体统筹的工作格局。”王晋说。
湖北省检察院发挥统一指挥协调作用,通过环保督察、土地督察、互联网平台筛选交办公益诉讼线索300多条,发布各类线索信息2000多条。
王晋告诉记者,湖北建立了全省公益诉讼立案、诉前建议、起诉、判决的详细情况周通报及民行部门同其他业务部门之间案件线索相互移送与信息共享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针对调查取证能力不够、意识不强等问题,湖北省检察院发挥办案龙头作用,层层压紧压实办案责任,指导各地补充调查;组织公益诉讼培训班,帮助基层提高调查取证能力。
“对于重点案件和重要办案节点,市级院跨辖区、基层院跨部门抽调精兵强将专门办理、重点突破。”王晋说,这就充分发挥了市级院“前沿指挥部”和基层院“主阵地”作用。
关闸门拓大道并举
“我们坚持既关紧防止污染的闸门,又努力拓宽绿色发展的大道,通过公益诉讼为经济发展换挡提速提供最优检察服务。”王晋说。
湖北检察机关在坚决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注意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对涉事企业“一棍子打死”,实现保护环境、保障发展、服务企业“一案三赢”的良好效果。
在湖北宜昌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枝江市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中,一化工公司通过暗管向长江排放含汞量超标的生产废水。发现线索后,枝江市检察院向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枝江市环保部门督促化工公司停产整治。后来,化工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对生产和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创新蜕变、绿色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消除污染、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垦复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王晋说。
本文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90314/Articel05002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