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十堰市政协副主席、市卫计委主任黄剑云,司法局长胡建明一行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研。
黄剑云一行详细了解了市医调委成立两年多来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运行情况,在听取该委汇报后,给予了充分肯定。黄剑云对医调委今年以来在处理各种医疗纠纷中,调解成功率达90%,调解回访率达100%,协议执行率100%,调解满意率在95%以上表示满意,同时,祝贺市医调委被湖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黄剑云指出,成立市医调委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进程中,医疗诊断技术和医疗水平得到大幅的提高,但是,医患纠纷的加剧,影响了社会稳定,也干扰了医疗机构的秩序,患者的合法利益也会受到损害。市医调委成立2年多来,坚持“客观、中立、公正”第三方职业操守,大胆尝试,主动扮演“梯子”(下台阶)、“水”(化解)、“灭火器”(消火气)角色,把医疗纠纷由医院内引到医院外,缓解了医患之间的冲突,维护了患者的切身利益,保障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黄剑云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是一项集群众性、专业性、法律性、品德修养、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于一体的工作,加强学习、注重修养,练好内功是第一要务。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符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制度体系,使调解工作各个环节具有更具有法律性、操作性和条理性。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市医调委是全省医疗行业唯一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的单位,既有辛勤劳动的结果,也有创新的因素。做“梯子”、“水”、“灭火器”的角色,是十堰人民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特色,今后,要进一步凝练,上升为十堰品牌。四是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切身利益。把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放到社会大局中去考量,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商,争取更多支持,坚守第三方客观、中立、公正的职业操守。
当天下午,黄剑云、胡建明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授予了“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牌。黄剑云还为夏启年颁发了市医调委主任(首席调解员)聘书。
作 者:胡杰 刘郧生
责任编辑:张毓茜
稿件来源:十堰市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