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2016年上半年全省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7月22日,湖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周水华总工程师通报全省2016年上半年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处处长张文漫、污防处副处长刘春来、总量处副处长刘爱华参加会议,宣教中心主任方芳主持会议。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17个重点城市PM10和PM2.5较去年同期持续下降,全省平均优良天数达标率为69.6%,较去年同期上升12个百分点。
17个重点城市上半年PM10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17.5%,较2013年同期下降2.1%。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20.3%。
全省空气质量趋势向好,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上半年17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均超过年均浓度二级限值(35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除神农架外其他城市均超过年均浓度二级限值(70微克/立方米)。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2016年上半年,对全省72条主要河流、17个湖泊、11座水库开展了水质监测。监测表明,全省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保持稳定,17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占81.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水质较差符合Ⅳ类、Ⅴ类标准的断面分别占9.2%、3.4%,水质污染严重为劣Ⅴ类的断面占5.7%;河流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
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18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全部符合Ⅱ~Ⅲ类,其中Ⅱ类占38.9%,Ⅲ类占61.1%。水质符合功能区划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3.3%,相比去年同期上升3.3个百分点。
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20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符合Ⅰ~Ⅱ类,其中Ⅰ类占5.0%,Ⅱ类占95.0%。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93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6.4%,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3个百分点。Ⅳ类占11.8%、Ⅴ类占4.3%、劣Ⅴ类占7.5%。水质符合功能区划标准的断面比例为72%。
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44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7.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1个百分点。Ⅳ类占11.4%、Ⅴ类占4.5%、劣Ⅴ类占6.8%。水质符合功能区划标准的断面占79.5%,相比去年下降1.1%。
近日,全省多地受到暴雨侵袭,省环保厅高度重视。为确保环境安全,做好环境风险防范,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为保障汛期全省水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及时掌握汛期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省环保厅及时下发《加强汛期全省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地方环保部门对辖区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报送并发布监测结果。目前,长江、汉江、清江总体水质为优,梁子湖、漳河水库等大型湖泊水库水质良好,各项污染因子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未受到暴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