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召开
推进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争取新作为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 李鸿忠作重要讲话 王国生部署2015年经济工作
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
图为:会议现场。 (记者 田悦 摄)
中共湖北省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决议(2014年12月25日中共湖北省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14年12月24日至25日在武汉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省委委员75人,候补省委委员9人。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讨论了省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省委书记李鸿忠作了重要讲话,并就《意见(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安排部署了2015年经济工作。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艰难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委常委会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谋大事、抓大事,坚持“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开拓进取、奋勇前行,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五个湖北”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全会对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全会强调,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湖北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探索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湖北特点的法治建设之路,努力实现法规规章体系更加完备、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法治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全面提高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湖北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全省人民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使法律为全省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必须立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从法治层面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争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法治优势; 必须立足于从实际出发,把中央部署、顶层设计和湖北省情结合起来,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把握法治建设的统一性特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必须立足于整体推进,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基本方略,推动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对法治领域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努力营造生机勃勃、井然有序的社会环境。
全会提出,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全社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全会提出,要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保障公检法司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任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切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规范司法行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行阳光司法,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会提出,要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精神土壤。要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法治信仰植根于人民群众的观念之中,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省人民做尊法守法、崇德向善、明理知耻、诚实重信的公民。要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会提出,要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夯实法治湖北建设的人才基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政治过硬第一标准,注重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完善律师执业评价和管理体系,加大律师执业保障力度。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法治湖北建设最根本的保证。要坚持依法执政,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湖北建设的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依规管党治党。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加大对法治湖北建设的监督力度。
全会研究部署了2015年的经济工作。全会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性、决定性和过程性,做到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工作上得力,在新常态下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三维纲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更大力度调结构转方式,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努力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坚持科学发展不放松、加快发展不泄气、竞进精神不懈怠、转型升级不犹疑、改善民生不动摇,积极抢抓、充分利用好一切有利因素,增强本领,提前谋划,勇于担当,切实将发展机遇转化为前进动能。要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争取新作为,坚定不移稳增长,做大做强做实工业,依靠改革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突破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坚定不移抓投资,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底盘”;坚定不移转方式,重点抓好绿色转型、市场转型和创新驱动转型;坚定不移促改革,以问题为导向,鼓励基层探索,强化严督实察,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全会指出,2015年经济工作的重点是: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依靠创新驱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加强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
全会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突出抓好今冬明春农业生产、节日期间群众生活、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廉洁过节等工作,圆满完成2014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2015年起好步、开好局。
全会指出,事业兴旺,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治党责任,严抓作风建设,为湖北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严明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广大党员要切实履行本体责任,真正使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构建从严治党的严密责任体系,以严格的问责追责机制确保从严治党政治任务落到实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大力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要坚持从严治吏,从严选拔干部,从严监管干部,特别是从严监管“一把手”,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打造“两为”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既严格自律又努力干事创业,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历史业绩。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凝神聚力,竞进提质,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奋力开创“五个湖北”建设新局面,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