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十字路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16.12.2014 12:50
本文来源: 水利厅
(邓先科 程婉芹)12月15日,鹤峰县十字路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通过省水利厅验收委员会的省级验收。
省级验收组结合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方式一致认为:鹤峰县十字路代燃料项目符合建设程序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完成了电站及项目区建设任务,工程质量合格,投资控制合理,已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意通过验收。
据介绍,十字路代燃料项目电源点为核桃湾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2800千瓦。工程总投资3356万元,其中代燃料项目资金740万元。电站于2009年5月开工,2014年6月并网发电。是该县实施的第二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
项目区涉及的中营镇祠堂、茶园、白鹿以及以下坪乡岩门、留驾、堰坪这6个行政村1706户农户享受以电代燃料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度电补贴0.2元,每年补助1200度电,预计每年可为项目区农户补贴代燃料费用40万元左右。
通过以电代燃料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项目区保护生态面积2.2万亩,其中:保护退耕还林面积为1324.8亩、保护天然林面积为17896亩、保护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为3087.3亩,户均保护森林植被面积13.08亩。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6.12.2014 12:50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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