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勤政廉政标兵”候选人公示说明

09.01.2018  09:43

  2017年2月3日,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同志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提出:“开展‘十大效能示范岗’、‘十大勤政廉政标兵’创建活动。”根据大会精神,经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十大效能示范岗”和“十大勤政廉政标兵”创建评选活动的方案》(武办文[2017]41号),在全市部署开展创建评选活动。全市各区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以评促创、重在建设,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面上创建,大力营造聚力改革创新、奋力拼搏赶超的良好氛围,使创建评选活动成为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过程。目前,各区区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治庸问责办等相关部门按照“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等标准,从创建评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干部中选送了38名先进典型,作为全市“十大勤政廉政标兵”候选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1月9日至14日。在此期间,凡有异议者请将意见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映至市综合评定小组办公室。

  电话:027-822935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件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武汉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市综合评定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