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大创新举措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

28.05.2015  18:06

    新华网武汉5月27日电(记者俞俭)高校党委书记对学校工作负总责、高校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院系党政主职“一肩挑”试点、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湖北省制定出台十条创新举措,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记者从26-27日召开的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获悉,湖北省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高校党委决策和运行机制。强调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对学校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开展任期全职化试点,试点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任职期间全职从事管理工作,原则上不参加学校学术委员会、不申报教学科研项目、不参加教学科研评奖、不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不申报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着力打造潜心从事管理和服务的职业化高校领导班子。

  夯实高校党建基层基础,开展高校院(系)级单位党政主职“一肩挑”试点,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教师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按师生比例配备思政课专职教师,推进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对于违反师德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

  湖北省委要求,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由上级党组织选派选任。对民办高校不尊重党委意见、不重视党建工作、不重视人才培养、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完)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