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十大不文明行为:市民最“烦”不文明过马路

11.04.2015  10:28

   16万份调查问卷晒出武汉人心声

  市民最“”不文明过马路

  本报记者翟兰兰 通讯员刘兴元 欧阳丹

  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的喜悦还未散尽,建立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的重任,就摆在每一位武汉市民的面前。面对重任,武汉已迈出第一步,一部《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呼之欲出。为了让这部条例真正反映武汉千万市民的心声,武汉自信晒出16万多份调查问卷的结果,公布最不文明的“前十”。

  网络投票、市民来信、城区居民、在校学生、窗口单位,这16万多份调查问卷分别来自这5大领域,紧张而繁重的走访和统计工作历时近一个月,遍及武汉三镇各行各业。

   两种不文明行为“双重”上榜

  “最为普遍的十种行为”、“最应约束的十种行为”,此次问卷调查,以这两个为主题同时开展,形成两个排名。

  记者发现,二者的前三名里,有两种行为同时上榜:“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乱翻栏杆”、“骑自行车或电动车时闯红灯、走机动车道”。

  行人及电动车的不文明过马路到底有多严重?记者采访了硚口区交通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段智迪,连续20年在一线执勤,目前管理利济北路段。

  上周末,段智迪和一名协警正在市一医院附近执勤,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地一下闯红灯,协警劝阻,男子一边骂一边继续冲,正在马路中间时,被一辆转弯过来的轿车撞倒在地,男子顿时脸红耳赤,爬起来灰溜溜地走了。

  不少车主也深受其害。武昌的徐小姐说,几个月前,她刚拿到驾照上路开车,一次正常行驶途中,突然有一女子闯红灯冲过来,吓得她急刹,从那以后有了心理阴影,几个月没敢开车。

   3种行为被认为最应约束

  在“最为普遍的十种行为”、“最应约束的十种行为”两个排名中,社会秩序类的反映呼声较高。记者发现,其中,有三种行为与此相关:“在居民小区、主次干道或其它公共场所乱停车辆”“乘车(船、飞机)、购票或进、出其它公共场所时不排队、插队、争抢拥挤”“开车时强行超车、随意变道、抢行”。其中,“不排队”和“车辆抢行”的反映更为强烈。

  正在制订的《条例》中,对这些行为都进行了相应的约束。

   6种不文明行为破坏环境

  在两个排名中,有6种破坏环境的不文明行为投票比例较高:“随手乱丢垃圾”“在户外公共设施乱贴牛皮癣”“在公共场所盯人散发小广告”“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大声接打手机”“在非吸烟区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大小便”。

  过去,对这些行为难以约束。现在,《条例》中规定,在对一些违法的不文明行为的查处中,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要求违法者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拒不提供者,执法人员可按规定通知公安部门进行现场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