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气象工作纳入“三农”工作考核

14.01.2015  05:45

      近日,十堰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4年县(市、区)“三农”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考核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办法》囊括21大项考核内容,气象工作正式纳入考核。
      为凸显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定量为主、简便易行原则,十堰市气象局在2014年初根据推进气象现代化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重点,制定了气象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一并列入十堰市县市区“三农”工作考核评分表。
      目前,各项考核已开始推行,十堰市气象局将在各地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实地检查,并将检查考评结果报市农办。(作者:十堰市气象局 任向东 责任编辑:孙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