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明确“门前三包”内容、落实机制 不落实将被追责

19.01.2015  18:10

  各责任单位注意了,今年起,十堰市“门前三包”不落实将被严肃问责。日前获悉,十堰市五创办今年印发的首个文件,重点对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内容和落实机制进行了说明。从今年起,搞不好“门前三包”的单位将被追责。

  早在2011年, 十堰就对城区“门前三包”制定实施方案。今年下发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包卫生 包绿化 包秩序)内容和落实机制进行了说明。

  “包卫生”是指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自备垃圾容器,垃圾实行袋装;做到地上无垃圾、积水、积雪等;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等保持规范美观,确保路面无破损、无松动、无坑槽、整洁畅通。“包绿化”要求,门前做到树木无乱拴、乱挂、乱钉,及时清除花坛、草坪内的废弃物,保持绿化设施完好,绿化带内整洁。“包秩序”要求各产权单位(个人)确保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无乱堆放物品,无乱摆摊设点,无乱牵乱挂,无出店、占道经营;严禁改扩建房屋以及改变房屋原有的结构和用途。

  通知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为各责任单位建筑物立面(兼顾建筑物顶面美观与卫生)、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道牙以内,具体范围由各街办依据产权划定。责任单位必须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范围,与所在地街办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十堰火车站所辖区域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区,由其管理机构按上述原则划定,管理机构与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文件要求,各区、街办要将城区“门前三包”纳入“五城联创”及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管理。街办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门前三包”工作办公室将每日巡查、督导和整改情况月底汇总后上报市五创办、市城管委办公室,纳入市五创办、市城管委办公室对各区(管委会)的城市管理月度考核,与考核成绩挂钩;巡查、整改结果定期通报,纳入对产权单位的年度城市管理考评范围。

  设立严格的奖惩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组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五创办、市城管委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将依照相关法规、文件严肃追责。(纪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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